2018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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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對夫妻離婚的理由有很多,
感情破裂、家庭矛盾、是比較常見的原因,
荒唐一點的有,逃避債務、拆遷補償、買二套房等等,
現在,又多了一個理由,
我的孩子要上學!
01
為了孩子上一個好學校,我們夫妻必須離婚
如果去辦一個“離婚”手續,就可以獲得一次低價買房的機會,你會選擇離婚嗎?
會,不會,內心還有些猶豫。
再把標的物和條件關系都換了——
“只有夫妻雙方離婚,孩子才能跟著一方的戶口上市里的重點小學”
這時又該如何選擇?
最近,在石家莊,就有很多夫妻面臨類似的抉擇。
河北石家莊一些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在執行“幼升小”政策時要求:父母和孩子3個人的戶口必須在一處才能上片內學校,否則只能接受調劑。
進入7月,石家莊市裕華區婚姻登記處比往常忙碌了不少,因為前來辦理離婚的夫妻比往常翻了3倍。該婚姻登記處一名工作人員坦言,有人說是為了孩子上學。
當地長安區婚姻登記處也比往常忙碌。一位工作人員說,之前每天也就不到10對,這幾天多的時候有20多對。離婚的人以30多歲的年輕人居多。一位家長為了孩子能順利就讀長安區某小學,她和戶口在外地的丈夫趕緊辦了離婚手續。這位家長無奈地說,不少類似情況的家長都是這么做的,自己也只能這么做。離婚后,這位家長還需要給學校提供離婚證明。她說,等孩子順利入學后,她就和丈夫復婚。
為了孩子在片內入學,一些夫妻二人中有一方戶口沒在片內的,為此去辦了離婚手續,由此出現了戶口異地夫妻扎堆離婚的現象。
這種情況并非石家莊一地獨有。我們當然可以輕飄飄地說,很多家長是拿婚姻當工具,在鉆政策的空子,甚至會對孩子造成不良示范。也可以提醒他們,哪有什么“假離婚”,辦理了離婚手續,無疑是將婚姻推向危險的境地。
可是,以假離婚的方式換取孩子在片區內的學校上學,這種“不擇手段”何嘗不是一種對優質教育資源不足的“申訴”?
02
教育資源稀缺引發的倫理博弈
“子女與父母雙方戶口在一處”與“子女戶口與父母一方在一處”,就是直接入學與接受調劑之別。如此規定,背后的公共政策倫理是什么?事實上,很難看出這其中有何價值層面的考量,其主要作用只是以家庭狀況區分出層級,用以作為入學的依據。
公共政策如果對家庭狀況作出細致要求,并以此決定明顯的利益劃分,那么就是在與家庭倫理博弈,在這件事中看得很明顯。很顯然,將板子打在父母身上,恐怕有失客觀。面對教育資源如此緊張的局面,政策又留下了一絲切口,如此選擇不難理解。
石家莊“幼升小”致離婚扎堆并非孤例,近些年假離婚或假結婚并不少見,在拆遷補償、買二套房、孩子上學等時候都會出現,以至于在輿論場上催生了“中國式假離婚”的說法。盡管戶籍改革和人的自由是改革的整體語境,但把戶籍和婚姻狀況等拈出,在公共資源緊張時作為限制性依據,在很多時候構成了政策制定的路徑依賴。這客觀上就形成了對賭,究竟是選擇利益還是堅持倫理,被拋諸眾多群體面前,構成他們的現實張力與艱難選擇。
或許教育主管部門有不得已的苦衷,片區內孩子太多,容納數量有限,不得不采取這樣‘極端’的措施。這種苦衷,確實也客觀存在。但在政策制定時,往往會決定“苦衷”向哪個群體轉嫁,這可以是公共資源難以分配的苦衷,也可以是夫妻離異的苦衷。原則上說,公共政策倫理應當與家庭倫理呈現同向的價值導向,前者理當呵護并鞏固后者。
歸根結底,出現假離婚景觀的肇因依然是公共資源供給不足。優質教育資源稀缺,即使符合“片內招生政策”,一些熱門學校還是出現了連夜排隊報名的現象。
凌晨3點多,維明大街附近的一所小學,家長排隊報名
政策制定者必須重視政策的廣泛影響,一些怪現象,恰恰是政策“引導”出來的。個體情況總是千差萬別,一一都納入考量,為政策層層加碼,目的是增加政策的嚴密性,卻總會留下縫隙,可供個體輾轉騰挪。而當縫隙越逼仄,騰挪的次數越頻繁,也必然加劇震蕩社會的價值根基。因此,必須放棄“頭疼醫頭腳疼醫腳”思維,始終把公平作為貫穿一切政策制定的價值尺度,尋找根本的解決之道。
古語云:倉廩實而知禮節。當代從某種程度上說,也可謂是“公共資源實而知禮節”,公共資源是否充足,政策如何導向,同樣能決定公民的誠實品質與社會的道德水準。具體到石家莊的個案來說,必然是增加教育資源供給,才能實質上解決問題,才不至于構成對正常家庭關系的挑戰。